兔子

与君初相识,犹如故人归

爱如死之坚强

小可爱点的梗  @高冷
(˵¯͒⌢͗¯͒˵)努力的填坑但是发现自己特别菜写不出来,还望小可爱不要嫌弃(˵¯͒⌢͗¯͒˵)
真人预警,不逆不拆,不上升,圈地自萌
一整个暑假都在写文我的计算机二级怕是要挂了ಠ~ಠ
以下正文




  向日葵的花语是:沉默的爱。

  《圣经·雅歌》里写道:爱如死之坚强,沉默里有超越一切的执守。

  杀青那天,我送他一盒向日葵,他有些手足无措地接过去。真可爱,我摸了摸他毛茸茸触感很好的胡子。
  这种金黄色永远向着阳光的植物,就像他。
  这是我给他的解释,这当然是真心的。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“你说的都是真的,可你还有更多真的没有说”。
  我还有更多事情,没有告诉他。
 

  杀青那天,龙哥送我一盒向日葵。
  我有点紧张,我没想到他会在众目睽睽之下送我花。虽然只是向日葵,不是多么特殊的花。
  已经够了,我对自己说。
  玫瑰是别人的,向日葵是我的。已经杀青了,那么那些感情也该散了。从此以后就桥归桥路归路。
  至少我还有一盒向日葵。

  镇魂大火了,这是意料之外的。
  当我刷着微博,看到成片的评论和居高不下的热搜,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件事。
  这意味着我的宣传期会很热闹。
  我大概很快就可以再见到他了,那个踩着平衡车叫我哥哥的人。
  原以为那些不见天日的情感会随着时间的逝去而逝去,但最终还是在“马上就要见到他了”这样的念头蹦出来的一瞬间喷涌而出。我捂着胸口试图把那样强烈的感情压下去,可是无济于事。
  脑子里兜兜转转都是一个人,一张脸,一个名字。
  白宇。
  许久不见,甚是想念。

  镇魂火了,意料之外。
  我自己倒没什么感觉,剧本大改,我在里面又不酷又不帅,如果说能吸到很多粉丝那大概也是那个眉眼精致的哥哥。
  好看的哥哥,我喜欢逗他的哥哥,力气很大的哥哥,叫朱一龙的……那个哥哥。
  我应该马上就可以见到他了吧。
  手里的剧本随着抖腿的动作一晃一晃的。
  哥哥。
  许久不见,甚是想念。

  他说来上海找我。
  我当然是满心欢喜地答应,可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一个助理也不带。机场人山人海,他一刻不来,我心急如焚。
  想穿越人海到他面前,扣住他的手腕,强硬地把他带离这片满是看不见的硝烟的土地。想拽着他的手把他牢牢禁锢在我身边,不想再体会他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却找不到他看不到他的焦躁。
  那一定是一双很纤细的手,在掰手腕的时候愈发显得骨节分明。我喜欢他牢牢握住我手的样子,掌心紧紧相贴的温度带来最踏实的安全感。

  我想去上海找龙哥。
  这是个听起来有点任性的决定,因为我还要专门坐一个小时的高铁去上海,然后跟他一起飞去长沙。虽然我的时间没有到掰成两半用那么夸张,但这还是浪费了。
  可是龙哥他答应了,他答应了,那就不管了。
  机场人真多啊,我在楼上看着他一点点移动,说不担心是假的,可是身边那么多双眼睛盯着,我只好装作看热闹的样子。
  真好,很多人喜欢龙哥。
  我走到他跟前的时候他一把揽住了我,黑色的漂亮眼睛里有我看不懂的情绪。他的力气很大,像怕我跑掉一样。
  我不跑,我就在这儿。

  现场去了很多粉丝。
  在满座欢呼声中唱那首结合了我们真实经历的《地星撞海星》,给我一种公开表白的错觉。
  怎么可能呢,我跟他。
  两情相悦尚且是未知数,何况公开。
  彩排的时候我搭上他的肩,身体接触的一瞬间感受到他的僵硬。
  我让你不自在了吗?
  应该的,本来戏拍完了都打算分开一段时间各自安好的,是突如其来的火爆打乱了计划。
  我没再坚持,正式录制的时候管好了自己的手。

  现场人好多。
  之前逛B站,看到有人剪了我和龙哥的视频,BGM有一句是我记得很清楚,是“我们曾在高朋满座中,将隐晦爱意说到最尽兴”。
  就像今天一样。
  我好像不太控制得住自己,一看到他我就想逗逗他、碰碰他。
  我喜欢看他笑,他笑起来真的好看。

  录制完我们去了KTV。
  他很闹腾,脚受伤了也不安分,随着音乐晃来晃去,比录制综艺的时候看起来还要放得开一些。
  真可爱。
  唱情歌的时候居然还会拍拍我的肩膀,情至深处还会红了眼眶。遇到不会唱的歌,胡乱拉调子然后不好意思又爽朗地笑起来的样子撩得人心痒痒。
  周围那些摄影机和围观群众看起来这样碍眼——真是不想让别人看到啊,这样的他。
  占有欲像蛰伏在暗夜里的野兽。

  录制完了我带着龙哥去K歌。
  说实在的对于我这么一个喜欢唱歌而且唱的还不赖的人来说,KTV这种地方去的还真不少。可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兴奋。
  甚至可以说是亢奋,通俗来说就是玩high了。
  不知道为什么,一看到我的龙哥坐在沙发上乖乖巧巧的样子,我就好像喝酒上了头一样。
  他真好看。
  脑子里就剩这么个念头兜兜转转飘来飘去。说实话我在娱乐圈这么些年,见过的好看的人海了去了,可没有一个好看成龙哥这样的。
  五官精致但是一点都不娘气,很温和没什么杀伤力,斯斯文文安安静静的,简直就像一块触手生温的暖玉一样叫人爱不释手。
  我的龙哥,他这样好。

  他说一起吃饭。
  地点定在了我家。
  从住进这个房子以来到现在,我从来没有这样认真的打扫过。边边角角都没有放过,甚至还喷上了新买的空气清新剂。
  我把自己也洗的干干净净的,指甲缝都没有放过,我是说,如果我有指甲的话。
  他们现在已经葬身在我的牙齿下。
  我坐在沙发上等他,欲望随着心跳声一下下扩大,我觉得自己几近疯魔。
  我想要他。
  不知他是否愿意。
 

  我说想去龙哥家里吃饭。
  确实,这是个借口。只不过宣传期眼看着就要过去,我总觉得心里有个地方空落落的。
  我想告诉他。
  告诉他,我喜欢他。

  我如愿以偿吻上他的唇。
  很久之前我就在想,他的嘴唇看起来那样柔软,接起吻来的感觉一定很不错。事实证明我是对的。
  我汲取他口中的津液,就像沙漠里濒死的人汲取甜美的泉水。
  不够。
  还是不够。
  喜欢成长为执念,非抵死缠绵不能消解。
  想把他拆吞入腹,想对他画地为牢。
  深爱即是一宗原罪。我不管他是否属于天空和大地,心意相通,我非要拖着他沉沦进那片危险的禁海。

  龙哥亲了我。
  我支支吾吾的表白还没说完,他先扑上来给了我一个结结实实的吻。
  对,就是结结实实,野兽一样撕咬的那种结结实实,吓了我一大跳那种的结结实实。
  不过他没伤着我,虽然生猛,但是他也很温柔。
  然后我就被吃了。
  苍天为证,我真的挣扎过。
  不过谁让我打不过他呢。
  不对,应该是,谁让我喜欢他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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